轉達教學業務組王昭貴先生通知,
一、因本校協助教育部於112年4月29日(六)及4月30日( 日)辦理四技二專統測,
二、為配合試場布置作業,112年4月28日(五) 當日校控教室(1期大樓、2期大樓、 4期大樓ATD0704及資訊大樓0104、0405教室) 暫停開放,原有課程採彈性調課, 由授課教師於期末考前自行調課完畢。
三、請各教學單位轉知所屬任課教師及學生有關教室課程調整事宜。
各位老師您好,
有關113學年度續聘事宜,請參閱人事室函文如附件。
為辦理「113學年度兼任教師續聘案」,
兼任教師續聘資料於4/26個別e-mail寄送給老師。
核對資料包括:職稱、投保類型(勞保、農保、漁保…)、是否已依相關退休(職、伍)法規,支(兼)領月退休(職、伍)給與、學歷、專兼職單位、專兼職職務。
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務必仔細核對,
若需修正,請於4月30日之前回覆信件;
若逾期未回覆,則視為資料正確無誤。
*人事室兼任教師聘任規定,摘錄如下:
1.教學評量分數如在平均數3.5分以下者,若無正當理由,應避免續聘。如兼任教師之教學評量總平均低於3.5分,各聘任單位須就該教師之續聘案進行表決,需有參與表決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,始得通過該教師之續聘案,再續送院、校教評會審議。
2.兼任教師聘任年齡最高以七十歲(含)為上限。
3.各單位所聘兼任教師為本校同仁者,需依規定填寫兼課申請表,並依程序完成簽核。
3.為配合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政策需求,請務必協助填寫續聘名冊中兼任教師「是否具本職工作」、「本職工作單位/職稱」、 「投保類型」及「是否已依相關退休(職、伍)法規,支 (兼)領月退休(職、伍)給與」之調查欄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