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*備註:
- 應備申請資料之各項表格: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。
- 請詳閱表格1「應備資料自檢表」,並逐項檢附文件。
- 應備申請資料:請以郵寄方式寄達。
- 請使用A4紙張為原則,請以燕尾夾依序夾好即可,請勿裝訂。
- 紙本資料請依項次、時間由近到遠排列(如:114、113、112、111)。
- 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4月27日前備妥資料以限時掛號寄達聯絡人(逾期恕不受理)。未錄取者應徵資料恕不退件,由徵才單位逕行銷毀。
- 郵寄地址: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。信封請註明:應徵兼任教師。
- 兼任教師聘任相關法規,請參閱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:人事室/人事規章/教師聘任升等
- 02.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
- 20.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兼任教師聘任要點
- 依本校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第四條規定,新聘教師持境外學歷者,依「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」、「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」、「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」之規定審核。持國外學歷者,請提供證明文件供查核。
- 兼任教師起聘日期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第五點辦理。
- 應聘教師必須能配合各學期本中心配課指定時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