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徵文活動 (一)活動主旨:為鼓勵文學創作,培養文學風氣,豐富科大校園與虎尾人文風貌,特舉辦第十七屆「虎尾溪文學獎」。 (二)主辦單位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語言中心國文組 (三)協辦單位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高教深耕計畫、財團法人虎尾科技大學文教基金會、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通識中心。 (四)收件及截稿日期:民國 112年 8 月 28 日(週一)起至民國 112 年 10 月 1日(週日)止。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與收件,恕不接受紙本。 (五)決審會日期:民國 112年 11 月 10 日(週五)下午,地點將另行公告。 二、徵稿主題徵稿主題為:「閱讀雲林 」。請以雲林生活、雲林體驗、雲林觀察等為書寫對象,題目自訂。 三、徵稿類別與作品體例
四、獎勵辦法※學生組 首獎一名,獎金 5,000 元 貳獎一名,獎金 4,000 元 叁獎一名,獎金 3,000 元 佳作七名,每名獎金 2,000元 ※社會人士組 首獎一名,獎金 5,000 元 貳獎一名,獎金 4,000 元 叁獎一名,獎金 3,000 元 佳作四名,每名獎金 2,000 元 五、網路報名與投稿辦法1、請至「第十七屆虎尾溪文學獎」網頁【線上報名】處下載報名表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51xj5z )(內含參賽作品撰寫格式)。 2、請注意!填寫報名表電子檔時,第二頁起之參賽作品中 請勿出現任何可供辨識之作者姓名、註記。 3、報名表電子檔完成後,至【線上報名】頁面再次填寫報名資料,並將該 word 檔稿件上傳,恕不接受紙本。 六、投稿注意事項(一) 學生組投稿人請提供學生證明文件之電子檔,附於報名表中。 (二) 作品須以中文寫作,字數不合規定者,將不列入評選。 (三) 一律不接受手稿。由私人轉交評審老師者,將不列入評選。 (四) 投稿作品請自留底稿,一律不退稿。 (五) 投稿作品必須未曾在校內外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出版。 (六) 投稿資料請一併備全上傳,報名資料不完備者將逕行淘汰。 (七) 投稿作品嚴禁抄襲、代筆(包含AI),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狀況,將通知本人、任課(指導)老師或導師,並取消參賽資格。 七、稿件撰寫格式(一)每篇作品皆須自訂題目,內容不限。 (二)篇名:16 號字,標楷體,粗體。 (三)內文:12 號字,新細明體。固定行高 20pt。與後段距離 0.5 行。 八、評選辦法(一)初審與複審:由主辦單位先行核對資料與稿件格式是否符合,重整後將稿件送交至評審委員處進行初審與複審。凡通過複審之入圍者,將刊登作品篇名及作者姓名於「第十七屆虎尾溪文學獎」網站,並邀請入圍者蒞臨決審會現場。 ※入圍者需繳交「著作權切結書」,將於發送入圍通知時提供。 (二)決審:圖文組與散文組兩組將各邀請三位校外學者或作家擔任評審,在決審會議中公開評審入圍作品,所得成績經主辦單位現場統整後,於決審會議中當場宣佈得獎者並頒奬,得獎作品將刊登於「第十七屆虎尾溪文學獎」作品集。 九、得獎公布決審會議結束後主辦單位將公佈得獎名單、作品名稱於「第十七屆虎尾溪文學獎」網站,並通知得獎者。 十、其他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並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。 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「國立虎尾科技大學」 石小姐 電話:(05) 631-5837 信箱: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|